人身损害轻伤一级怎样赔偿的

黔东南律师事务所 70

人身损害轻伤一级需要对受害人赔偿的人身项目包括了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产生的损害误工费、住院产生的轻伤伙食补助费等等。轻伤一级一般需要去公安机关指定的赔偿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人身人身损害轻伤一级怎样赔偿的损害

对于人身损害构成轻伤主张民事赔偿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轻伤误工费、赔偿护理费、人身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害营养费、轻伤交通费、赔偿残疾赔偿金、人身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轻伤具体赔偿数额与医疗情况、工资收入、伤残等级、户口性质、家庭成员情况有关。

二、人身损害轻伤一级的赔偿多久到账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人身损害轻伤一级的赔偿,具体的到账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

1.如果是单纯的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一般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期间如果达成调解,可以提前拿到赔偿款。如果达不成调解,判决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拿到赔偿款。

2.如果是保险理赔,当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以后,保险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三、人身损害轻伤一级在哪鉴定

轻伤一级一般去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被殴打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标签:劳动纠纷